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管理要求较高。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需填报纳税申报表外,还要附报相关原始计税资料。
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内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
核实销售和视同销售业务,确定当期应税销售额,并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当期销项 税额,并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贷方销项税额核对相符。
收集整理应附报的有关原始计税资料,如实填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核实货物和应税劳务的购进及购进后的使用保管情况,确定本期进项税额合计数、 进项税额转出数,并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和附报的相关资料核对相符。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核实“应纳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填报《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以上即是工商代办之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的程序,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