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凭证按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收款凭证,按照传统习惯,为白纸红字印刷,即以红色线条确定格 式,红色字体标记“收款凭证”等字样。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款业务的
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付款凭证(如图3.5所示),为白纸黑字印刷,即以黑色线条确定格式,黑色字体标 记“付款凭证”等字样。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既是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 等有关账簿的依据,同时也是出纳人员收、付款项的依据。出纳员不能直接依据有关收、付 款业务的原始凭证来收、付款项,必须根据审核批准的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 款,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
转账凭证为白纸绿字印刷,即以绿色线条确定格式,绿色字体标记“转账凭证”等字样,是用来记录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无 关的转账业务。即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就用转账凭
证来记账。转账凭证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是登记总分类账及有关明细分 类账的依据。
会计实务中,对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在设计上有明显区别。通过对三类凭证 的内容、项目、格式、大小和颜色等方面有差别的设计,能方便会计人员识别,防止实际收 付、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也便于凭证分类汇总和事后的查核,还能增进会计部门账务处理的 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