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租入的固定资产是指就租人单位而言的采用融资性租赁的方式租人的固定资 产。融资性租赁是为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长期需要而租人资产的一种方式。当企业急 需某种固定资产(一般为设备〉,直接购买需支付大额资金,而企业资金又不是很充 足,这时可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先租人固定资产,以期尽快投人使用,然后再以分期支付 租赁费的方式支付固定资产价款及其他有关费用,最终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采用这 种租赁方式,既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对固定资产的需要,又解决了购买固定资产所面 临的资金问题,以融物的形式达到了融资的目的。因此,可能的话,企业还是乐于接受 这种资产租赁方式的。
融资性租赁具有以下特点:
1.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所需的固定资产,然后由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人承租 人所需的固定资产,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租赁资产的型号、规格等方面都有特 殊的要求,如果不作较大的重新改制,其他企业通常难以使用。
2.固定资产的租赁期较长,一般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这里的 “大部分”实务上是指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哪以上。
3. 被租赁的固定资产由承租人负责维修、保养、保险、纳税及提取折旧,持有固定资产的一切风险实际上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一般要包括租赁固定资产 的买价、利息、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等内容。
5.租赁合同一旦签订,不可中途解约。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根据租赁合同规 定,或是继续租赁,或是将固定资产退还租赁公司,或是以很低的名义价格留购。这里 的名义价格一般要远远低于租赁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实务上的比例为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