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本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本期销项税额=本期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其中,本期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增值税发票上销售额和增值税以价和税分别反映。如果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在计算本期销项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三档。
本期进项税额的确定依据有: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需取得销货单位或提供应税劳务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按发票上已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
②完税凭证。企业进口应税货物时,需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按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
③收购凭证。购入免税农产品或收购废旧物资时,按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④运费单据。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杂费,按运费单据所列运费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