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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6-01-15 14:46:14

   长沙工商代办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 环节纳税,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 间,以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 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 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 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 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⑴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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