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证核对要求将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相互核对,公司采用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账证 核对就是查总账与会计科目汇总表、会计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明细账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在做科目汇总表时也对所有凭证的借贷方发生数进行了平衡验证,这也是一个核对的过程。
科目汇总表也叫“记账凭证汇总表”,是根据一定时期内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相同的会计 科目进行归类编制,并定期汇总(如5天、10天、15天或1个月),汇总出每一会计科目的 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汇总表的相关栏内,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在 一定期间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额。
依据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科目汇总表中各个会计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 额合计应该相等,也就是说,科目汇总表具有试算平衡的作用。科目汇总表按汇总方式不同 可分为两种:分类汇总和全部汇总。
□分类汇总:是将一定时期(10天、15天或1个月)的全部记账凭证分别按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收付款的记账凭证和转账凭证进行汇总。
□全部汇总:是将一定时期(10天、15天或1个月)的全部记账凭证汇总到一张科目 汇总表内的汇总方式。
关于科目汇总表编制的时间,一般应根据经济业务量的多少而定,可选择3天、5天、10 天、15天或1个月。有一些公司因为要求在装订会计凭证时每本附上科目汇总表,所以编制 科目汇总表的时间不定’.以装订会计凭证的时间为准。
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是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编制过程和方法是这样的:
首先,将会计科目填制在“会计科目”栏。为了便于登记总分类账,排列顺序应与总分 类账上的会计科目的顺序一致;
其次,根据记账凭证,按会计科目分别加总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然后填在相应会 计科目行的“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栏;
最后,将汇总完毕的所有会计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合计,进行发生额的总的 试算平衡。
在实际工作中,编制科目汇总表时,可以设置“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先将本期记账 凭证中各总账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在“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中记录、汇总,然后将 “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中各总账科目的借方、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分别抄在科目汇总表相应 总账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栏内,从而提高编制科目汇总表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