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没有错误,而只是入账 的金额有错误,当所记金额小于应记的正确金额时,应采用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
更正的具体方法是:将少记的金额用蓝字(或黑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其应借、应贷会 计科目与原错误记账凭证相同,在“摘要”栏中写明“补充少记金额”以及原错误记账凭证 的日期和编号,并据以登记入账,以补充登记少记的金额。
例:上海佳因装饰公司通过银行划转方式收回应收账款600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记金 额为3000元,但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均没有错误,也已据此登记入账了。其错误记账凭证对 应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Z银行人民币户3000 贷:应收账款——S客户3000
更正时,只需通过补充登记法,采用原会计分录,补充登记少记的3000元(即 6000-3000=3000)即可,具体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Z银行人民币户3000 贷:应收账款——S客户3000
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上述三种方法都经常会被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