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账簿的更换,是指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将本年的旧账更换为下年新账的过程。
更换新账的具体程序包括:
年度终了时,在本年有余额的账户“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在启用新账本时,在账本封面注明各账户的年份,在第一页账页的第一行“日期”栏 内写明1月1日,“记账凭证”栏空置不填,将各账户的上年末余额直接抄入新账余额栏内, 并注明余额的借贷方向。过入新账的有关账簿余额的转入事项,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
在新的会计年度建账时,并不是所有的账簿都需要更换为新账簿。一般来说,现金日记 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大多数明细分类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是有些财产物资明 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对于未更换的账簿,第二年使用时, 可直接在上年终了的双线下面记账。
会计账簿的保管
年度终了,各类账户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通常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管 理。会计账簿暂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一年,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 位的档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