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双倍 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为直线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的具体步骤为以下几步。
(1)确定固定资产应提折旧总额,其中:
应提折旧总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
(2)计算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和月折旧额,具体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应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xl00%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3)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折旧额一般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月折旧率来计算,月折旧率 的计算公式为:
月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2,
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x月折旧率。
年限平均法是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折旧方法,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来举例说明:
例9.1
江苏某大型机械公司2011年10月购入车床一台,原价总额为6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 6%,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则在2011年11月,该台车床需要计提的折旧的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该项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1-6%)-10xl00%=9.4%,
(2)计算该项固定资产月折旧率=9.4%+12=0.78%,
(3)则该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60000x0.78%=468(元)
所以,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时,每月应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468元折旧。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是年限平
均法下折旧率的2倍,并需根据本期期初固定资产的净值和折旧率计算当期应提折旧额。为了 便于理解,我们来举例说明。
例9.2
江苏某大型机械公司2011年10月进口设备一台,原价总额为80 000元,预计净残收入 3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设备应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额。
五年中该设备各年折旧额、累计折旧额和账面净值如表9.1所示。
表9.1折旧计算表
年份 | 年折旧额(元) | 累计折旧额(元) | 原值及净值(元) |
(1) | (2) = (2) + (1) | (3) = (3) - (1) | |
0 |
|
| 80 000 |
1 | 32 000 | 32 000 | 48 000 |
2 | 19 200 | 51 200 | 28 800 |
3 | 11 520 | 62 720 | 17 280 |
4 | 7140 | 69 860 | 10 140 |
5 | 7140 | 77 000 | 3000 |
表9.1中的第1~3年各年折旧额用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乘以双倍直线折旧率求得;第4、第 5年则用第3年年末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收入后除以12求得。各月折旧额,可用年折旧额除 以12求得。
(1)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按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一般是按固定资产所能工 作的时数平均计算折旧额。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适用于那些在使 用期间负担程度差异很大,提供的经济效益很不均衡的固定资产。这种方法弥补了年限平均 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其基本公式如下:
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x (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x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9.3
江苏某大型机械公司的运输汽车1辆,原值为1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行使 总里程为500 000公里。该汽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某月该汽车行使4000公里。
该汽车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和该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lOOOOOx (1-5%)] /500 000=0.19 (元/公里)
该月折旧额=0.19x4000=760 (元)
(2)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并不是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计提折旧,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况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在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出的固定资产;
(5)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时,还应注意:
(1)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 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 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对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 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对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 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工 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5)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