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由于其功用的差异,在取得后,有的需要经安装调试后才能使用,有的不需安装就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对于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固定资产买价、税金和包装运杂费等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依据。结合前面介绍过的关于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处理,我们来 举例说明。
例9.5
凯瑞公司2011年10月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价值1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1700元, 另支付运输费300元,包装费5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假设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该固定资产的原价=10 000+300+500=10 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