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购入需要安装固定资产时,应以实际支付的固定资产买价、税金、包装运杂费和 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固定资产原价。为了体现此类固定资产处于安装调试状态,在调试阶段, 需设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购入固定资产的全部支出,待安装工程完工后,再根据全部 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来举例说明。
例9.6
凯瑞公司2011年9月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1台,用银行存款支付买价50000元,税金85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经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另用现金支付包装运杂费1300元, 在10月时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4300元。该项固定资产10月份完成安装工作后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