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政以来,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公司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探究其背后的原因,不难发现,是政府简政放权,方便创业的举措,那这些举措到底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一、资本缴纳方式变更为认缴制
以前,我们在国外经常听到一元注册公司,某国学龄前小朋友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月入千元……目前我国对公司发起人还是有一定要求的(除股东与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笔者在此通俗讲一下,在中国,开公司还是大人的事,小孩可以期待即将到来的粽子节了。但是一元开公司已经成为可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实缴注册资本,即使特殊行业公司,也应该在一定期限内交足,通俗来讲,以前公司是有钱人“玩的游戏”,现在则取消了这个规则,只要有创业想法,都可以通过公司实现“中国梦”。
二、住改商得到释放
在中国,无论在哪个城市,只要你有一套房,就可以在这座城市横着走,周围还得不断给你报以微笑,对于公司,注册地址是必不可少的,注册公司,你得有办公场所,但是我国从民生考虑,严禁住宅商用,唯一可行的住宅商用则是农村路边的小卖部,而如今,毫不夸张地讲,把公司注册在自己的卧室里面已经成为可能,不过,民生毕竟要得到保障,你在自己的卧室里面生产机械那肯定是不行的,目前各省市政策不已,总体还是从民生出发,只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咨询管理,网络设计等不扰民的企业开了绿灯,更加从实际角度考虑,方便了创业者,让他们实现了in house办公的“中国梦”。
三、一址多照成为可能
在我们的印象中,一个地址只能有一个公司,法律禁止一个地址注册数个公司,就像电子产品只有一个电子编码一样,公司地址具有确定唯一性,在公司承担责任时也可以让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过,这种做法也给关联公司带来不便,有时,公司为了经营目的或者业务需求,新设立一个承担一定职能的关联公司,但只是附属业务,如果再为此寻找一个地址,无疑会增加公司运作成本,不利于公司发展。而如今,政府在这一方面已经有所创新,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有限度地开放,目前各个省市开放的范围主要是公司为关联公司或者控股公司,业务领域为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产业等可以允许一址多照。
不过,一址多照也不能被公司滥用,一址多照有利于创业者降低公司成本,迅速成立公司,但是考虑到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一址多照类型的公司,笔者认为,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也要进行变通,可以要求一址多照公司在公司责任承担上进行捆绑,即相互承担保证责任,以此来降低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防止权利人滥用公司形式,防止债权人利益受损。
四、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实施
公司具有地域性,超过经营区域经营,需要便利分公司注册登记,这种形式的要求是强制性规定,而如今,在一些省份,公司一照多址不再要求公司必须办理注册登记,只需要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以前公司向外扩张,必须跟政府申请而且获得通过,而如今,只需要向政府打个招呼即可(工商备案,不需要审批),这样不但为公司节省了大批的行政费用,而且政府也达到了简政放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