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要通过使用才能对经济业务活动发生作用,未经收款开具的发票是不会产生法律效 力的凭证,是不会成为合法的财务收支凭证的.空白发票只有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内 容,真实、合法、正确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才能成为合法的收支凭证.一张开具无 误的发票.不但能反映商品购销或劳务供受中财务收支的来龙去脉,而且便利税务部门进行 监督管理和财会人员进行收支审核把关,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因而,对于出纳人员,发票的管理我们应该做到"心境明晰".
(1)首先对于发票的取得,应该合乎税法规定,必须是经过税务机关监制,且从税务机关 购买领用的发票才能使用.对于外部的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且没有加 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或是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出 纳人员应该拒收,且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开具发票时,必须是在发生经营业务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发票,且开发票时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全部联次一次开具,内容完全.若是开具发票时由于 疏忽写错或是打印错误,应该予以作废处理,重新填开.
(3)发票的保管,主要是指对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己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作废的发票进 行专门保存管理,确保其安全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