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那个人独资企业设立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需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当包括: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等。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2.核准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准则设立的原则,即个人独资企业依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不予登记,并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提交的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