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那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对投资者的要求: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对企业名称的要求: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但可以使用工作室、中心、店等。 一般是根据其经营范围或所从事的行业来确定的,如商业类一般叫“商店”、“商行”,工业类一般叫厂等。
3)对投资人申报的出资的要求: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出资也不需经中介机构验资,但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包括作为出资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投资人的出资应该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适应。但是投资人对企业债务的责任不是以注册资本为限的,而是要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先用企业财产清偿;不足部分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如果是以家庭财产出资的,还要追究其家庭财产。
4)对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的要求:独资企业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生产经营用房,但法律对于经营用房的面积未作规定。同时要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独资企业要有必要的从业人员。雇工人数由投资人自行决定,一般应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国家无强制性规定。当然不雇佣他人能够经营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也可以。独资企业一旦雇用雇工,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企业职工可依法组建工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