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纳工作交接时,为了明确责任,一般都要求编写出纳工作交接书,其具体内容如下 所示。
移交原出纳员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XX接管。现办理如下交
接。
一、交接曰期 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0库存现金:X月X日账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账相符;
11库存国库券:XXX元,经核对无误;
12银行存款余额XXX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账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账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4.空白转账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账单X— X月份X本;X月份未达账项说明一份;
(1).
四、印鉴
(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
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XX负责;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XX负责。 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