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在进行编制财务报表时,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
(1)手续完备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封面上应当注 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 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数字真实
财务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这是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同时,需要做好下列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数据的真实可 靠: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 之间的余额;
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
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 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在 前期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3)内容完整
财务报表应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才能满 足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凡是国家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各企业必须全部编制并报送, 不得漏编和漏报。凡是国家统一要求披露的信息,都必须披露。
(4)计算准确
日常的会计核算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涉及大量的数字计算,只有准确的计算,才能保证 数字的真实可靠。这就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必须以核对无误后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 据,不能使用估计或推算的数据,更不能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或隐瞒谎报。
(5)报送及时
及时性是信息的重要特征,财务报表信息只有及时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才能为使用者 的决策提供依据。否则,即使是真实可靠和内容完整的财务报告,由于编制和报送不及时, 对报告使用者来说,就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由国家统一加以规定:
月报应于该月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
季报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
半年度报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
年报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由于编制财务报表的直接依据是会计账簿,所有报表的数据都来源于会计账簿,因此为 保证财务报表数据的正确性,编制报表之前必须做好对账和结账工作,做到账证相符、账账 相符、账实相符,以保证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