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会计人员的职责,可以概括为: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认真贯彻执行和维护国 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 员的主要职责有以下五条。
(1)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 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 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A.实行会计监督。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 始凭证,应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 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会计人员无权自行处理 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 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应不予办理。
A.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B.参与拟订本单位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C.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A.会计人员的权限
会计人员既是企业员工,同时又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同时受到国家法令和企业规章制 度的制约,为了完成其本职工作,在权限方面有如下要求: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 法令、纪律和财务制度等。
(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有权参与有关的生 产、经营管理会议。
(3)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举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 计量和验收等经济活动的执行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