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③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 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④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 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⑤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 比例实行税额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