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所得税法还有征收管理上的差异。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外资企业所得税按 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 B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新《企业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 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 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