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存货盘亏、毁损上的区别: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存货盘亏、毁 损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楼的余额计入“营业外支 出”科目;而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存货盘亏、毁损在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应根据其原因,分 别以下情况处理:①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或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 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 计入管理费用。②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 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