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1)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物资成本;(2)支付的加工费;(3)支付的加工 物资应负担的运杂费;(4)按规定应计人成本的税金。
(1)拨付用于委托加工所需物资
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 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还应同时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消费税等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 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 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 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人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 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 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 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小企业会计准则精读…计算分摊本月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