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自行建造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设备、建筑物 等。根据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方式,由于采用的建设方式 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
(1)自营工程
小企业购人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 “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建工程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库 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 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 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自营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