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国家是怎么针对制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的吗?
接下来我们看看吧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授权专门制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
(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由 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 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 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
(3)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
另外,凡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