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①对于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 凭证),应按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照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 料”等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 异”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照计划成本暂估人账,借记“原材料”科 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 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发出材料的核算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照计划成本 记账。
由于原材料发出业务比较频繁,为简化核算手续,一般应根据原材料发料凭证,按 原材料的领用部门和用途,定期或月末归类汇总’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月末,按照发出 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按照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 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 记“原材料”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照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 “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 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本 月的实际成本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实际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月 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 异)+ (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人库材料的计划成本)x 100%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x 100%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材料成本差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