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扣减 贴现利息,将余款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小企业的短期贷款。应收票据贴现,一般有两 种情形:一种是不带追索权的,一种是带追索权的。通常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带 追索权,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带追索权。凡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小企业都保留了 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
因此,小企业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 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 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 追索权情况下)。
贴现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额=到期值-贴现息 到期值=面值或面值与利息之和贴现息=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到期值X (年贴现率/360) x贴现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