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收入具有以下三大特征:
1.收入是小企业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的。
小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小企业为了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小企业生产并销售商品,商品流通小企业销售商品等。明确界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区分“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关键。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入。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公式,小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这时不应确认收入,而应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