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 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按计算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或”银行存款“科 目。期末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与最终确认营业外收人或营业外支出相关的税费,在“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 等科目核算,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